問 : 
為甚麼丙年常年期第十三主日的讀經(讀經一 : 列王紀上 19:16,19-21 及 福音 : 路加福音 9:51-62 )給我有厚此薄彼的感覺?厄里叟要求回家與父母道別是可以的;反之,耶穌則斥責第三個人做同樣的事呢?神父在彌撒講道談論福音中所提到的第一個人的時候,說此君心述不正,以為跟著耶穌便可享受一些著數,故此耶穌道破他,說明人子連寢頭的地方也沒有。可是除了此人,其他兩個是耶穌召喚的。耶穌的話是不是有貶人的意思?這彷彿是叫人不要追隨祂,尤其是最後的一個。請神父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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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明聰神父答 : 

首先,既然你真的想多明白聖經中的細節,你必須具備至少一本好的聖經釋義。你提及的多個問題,全是因為對這兩篇聖經的誤解,但若你看看釋義,是很容易明白的。

第一,厄里叟並沒有回家。厄里亞將外衣放在他身上,是先知召叫門徒的手法,是極大的恩賜,是急不容緩的。厄里叟要求先與家人道別,就給厄里亞斥責。這不是因為他會担誤時間,而是指他不能立時將天主的事放在第一位。

厄里叟明白,立即悔改,所以為表示他對跟隨天主的決意,他立時將耕田的工具燒了,耕田的牛煮了給他的工人,跟隨厄里亞;他不旦沒有回家見親人,還將回頭的橋也毁了,義無反顧的回應。這正正就是耶穌在福音裏要求的。

至於你說的那篇福音,應該是路加9:58-62.第二個人是耶穌召叫的,但他說要先埋葬父親。這職責在猶太人法律中是很重要的。耶穌說讓死人埋葬死人,並不是將孝子的責任貶低,而是即使孝順有多重要,天國的事卻必須更重要。耶穌在此當然不是要他不理家人,只是要將之放到第二位。

第三個人沒有說明耶穌有召叫他,他卻說要先道別家人才跟隨祂。要知道,跟隨耶穌並不是另一件事,而是要我們在任何事中都變成了跟隨耶穌的事。這裏耶穌是要說我們跟隨祂絕不能遲疑,決定了跟隨天主就立刻並全心的去跟到尾,不該再躊躇,也不該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