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當年的贖罪卷包含捐款,但也主要是一些靈修上的補贖,所以賣贖罪卷是沒有錯的,因為金錢只是一小部分,那我們該怎麼看待馬丁路德寫的九十五條論綱呢?他所說的是錯誤的嗎?
【 問題來自 】 Malaysia 馬來西亞

程明聰神父答 : 

我說以捐款作為大赦的方式原沒問題,但我並沒有說其後果一定是好的。主要原因不在大赦,而是那時的教會內的風氣有着很多問題,導致的確不少人誤解,和神職人仕和教友的濫用。

至於瑪丁路德的控訴,有對有錯。不過,重點不在於此,而是當時教會,甚至教宗,太不該不理會他,太過沉醉於安逸和娛樂,以為他微不足道,不理他就會不了了之。到後來鬧大了,就只管壓制和以絕罰來恐嚇他,從來沒有真誠的看清楚背後的問題根源。那絕對是當時教會的失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