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請問若用安全套避孕,是否犯了大罪要告解?夫婦發生性行為,而希望避免懷孕,安全套真的可以解決不少問題。
【 問題來自 】 Hong Kong 香港

程明聰神父答 : 

天主教教理2370段清楚說明,任何絕孕或避孕的方法,都是直接違反道德和婚姻的尊嚴的,乃是嚴重的錯誤。若是明知並自願選擇,那就當然是嚴重的大罪了。

天主要男女在婚姻結合,是要他們在彼此相愛中,反映天主聖三的共融和無私的互愛和慷慨,所以在創世時,命令男女要二人成為一體,並生育繁殖。

因此,性愛的結合,並不是二人的事,而是關乎他們活出天主無私的愛,和負責任地對可能帶來的子女的考慮。愛與責任,是分不開的。

直接來說,天主要婚姻結合對生育開放,但必須要有責任地選擇。

天主已在女性的身體設有週期性的生育能力。夫婦必須善用此恩賜,來配合天主的工作。男女夫婦的結合,不必一定只透過性事,更重要的是要用正確的方法去表達愛和尊重:對配偶的尊重,對可能有的孩子的尊重。

避孕和絕孕的問題,就是每次在避孕下的結合,不論有意或無意,這行動都是對對方說,我能接受你的一切,但我不能接受你的生育能力;或我為你交出我一切,但我不能給你我的生育能力。那麼,這原是二人成為一體的結合,就不再是完全的結合,就是一個謊言了。

這點最易證明的,就是我們叫避孕套為「安全套」。安全甚麼?甚麼那麼危險?有孩子很危險?還是我們不知不覺間,是在說對方有些東西對我的生活模式很有威脅?這是婚姻真義嗎?

再者,避孕是一個習慣,即是你在慣性的預計這些夫婦行為是不會有孩子的。但所有的避孕方法,除絕孕外,都不是百分百的。事實上,避孕套的成功率,在盒上寫的百分之九十五只是實驗數據,臨床數據只是百分之八十五以下。不信你自己看看內裏的細節說明。那麼,若在避孕下懷孕,你就會很意外,甚至稱這孩子為意外。很多夫婦因為慣性不預計有孩子,就很容易視孩子為不受歡迎,是一個阻礙,甚至想要墮胎,而不少不幸地真的就去墮胎,因為他們在夫婦行為時就已計定不要孩子了。

即使孩子生了出來,你怎樣對孩子說?爸媽其實不想要你?你是個意外?即使不說,不時在你的其它表達中,孩子可能已受這不愛影響了。至少,若有這種破壞性的可能,而完全只是因為父母要為自己的「方便」去進入不負責任的性行為,值得嗎?對孩子值得嗎?

在另一方面,很少人願意知道或學習的,就是其實天主教所教導的自然家庭計劃,特別是 Dr. Billings 的排卵方法,是完全可以符合教理,和若跟足教導,可達百分之九十八臨床準確性;與此同時,為生育有困難的夫婦,也可有非常大的幫助。

重點是,這不是一個天主教版的避孕,而是藉着能準確預知女性的週期的科學方法,夫婦可以學識不斷去以尊重和愛,負責任的辨識哪一天進入夫婦行為才是正確的。

要學這方法,請聯絡你教區的婚姻及家庭部門,也請你去 woomb.org 去認識認識。(沒錯,網址是有兩個“o”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