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身為天主教教徒,我們可否配帶或用紫水晶來裝飾?
【 問題來自 】 Canada 加拿大

程明聰神父答 : 

這問題跟當年聖保祿在格林多人前書談及有關街市買肉一樣。那時在格林多,普遍認為當動物在肉市場被屠宰時,就已經包括獻了給神明,那麼,天主教徒可否買來吃?聖保祿的回覆是:那些所謂的神根本不是神,所以就不妨吃;但若果有在良知上軟弱的人,因我吃肉而會被絆倒,那我就永不吃肉了。

同樣,紫水晶的問題,是因為有人將它用來作新紀元(new age)的用途,或用以作秘術(occult)的工具。但水晶本身是天主的創造,並不是邪惡的,邪惡只在於用家。所以,用紫水晶作裝飾無妨。

但若用紫水晶會導致身邊一些在良知上軟弱的人—即在思想上不能分辨這不是等同於走偏的人—失去信德,那我們為着他們的原故,我們就該如聖保祿一般,不帶紫水晶也罷了。

當然,若果這些紫水晶的裝飾,是特別為着這些邪門的用途,甚至有文字或標記的話,那就顯然不單是水晶,而是一個用來作邪法的工具,那我們就絕對不能㩦帶或擁有了;而若是有,就該立刻將它們毁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