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其實用一般人的語言來講,「永生」、「得救」即是怎樣呢?
【 問題來自 】 Hong Kong 香港

程明聰神父答 : 

每一個人,無論在任何年代,任何文化背景,都是面對着同一個人不能解決的難題:就是人內心的渴求的無限,而同時又經歷着人的有限。我想做的好,我沒能力做;我知道的不好,我又沒能力不做。這個就是原罪的後果。所有經歷過人生,越是想做個好人的,越能體驗到這事實。

所謂永生,就是那我們內心的無限所指往的,我們所渴求的完美滿足,那知道我們的生命應該是不死不滅,奔向永恆的真實。

而救贖,就是天主的赦免及寬恕,洗淨我們的罪過,而重新能夠領受和施予愛的恩賜。

原來每個人的受造是為了被愛和愛,不是世俗自私的愛,而是無私犧牲的愛。人要能被愛和施愛,才能獲得真正的幸福,而沒有天主在我們還在罪惡中時,不認識祂時,首先白白的在十字架上愛了我們,寬恕了我們,我們是不可能被釋放的;但如果我們相信這個白白的禮物,而願意去接受的,祂不但寬恕我們,並賦予我們作為天主子女的權柄,和祂建立深厚的愛情。而正正在我們與天主能愛與被愛,而繼而能與我們的鄰人施予並接納時,我們就能嘗到永生的滋味,就是那來自無私的愛帶來給我們的喜樂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