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請問講粗言穢語是否犯了十誡?罪行是否嚴重呢?
【 問題來自 】 Canada 加拿大

程明聰神父答 : 

如果真的要說,粗言穢語可算犯了第二,五和八戒。

第二戒說我們不可妄呼天主聖名,背後是教導我們,天主賜我們言語是要用來祝福,而不是來詛咒。用在別人身上故然不妥,但就是自己說,也很容易培養出一個不是祝福別人的趨向,而慢慢走向一個自我中心,容易埋怨的心理和思想。

第五戒說不可殺人,這也包括用言語和思念去傷害人。如上一段所說,粗言穢語可嚴重的傷害人,但至少會傷害自己。加上,即使不是用在別人,他人聽了也可會覺得刺耳,有感骯髒。

第八戒說不可作假見證去害你的近人,粗言穢語並不說出事情的真實,也對事情無幫助,反而會更使之惡化:對別人或事情的看法塗上了污垢,在自己的心靈上也抹上了陰影。在某程度上,粗言穢語是對真理和正視問題的一種攻擊,而並不幫助解決問題。

當然,如果是無心之失,如發生意外時衝口而出的粗話,是可理解的,也可算是小事。但若發覺漸漸變成了一種習慣,一種自己容許自己的舒發,如每次開車時或打麻雀時都口中或心中用粗語,那就要當心以上所說的了,要落實去戒掉它。

要發洩,不一定要用粗言穢語,也可大叫一聲“阿!”更有效的,就是說出自己的感受和情緒,特別是如果可以捉着天主說,如“我現在很憤怒”或“這事令我很傷心”等等,然後容許這情緒過去。說給自己聽可容許自己去明白並接受這只是一個自己反應的情緒而已,並不是事情的所有;靜下來之後,特別是如果我們是捉着耶穌的話,問題就可以冷靜些面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