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我發願為不結婚只為天主而活已經十年了,但似乎遇到了界線,想與神父或修女聊聊,有推薦的方式或管道嗎?
【 問題來自 】 Taiwan 台灣

程明聰神父答 : 

如果我沒想錯,你為天主守貞是私人決定,並沒有在主教前公開發願,所以教會並沒有程序管轄,而私人誓願也沒有不能收回的約束性。你要做妥當的,是一個好的辨識,盡你所能尋求天主的意願,然後安心謙遜的跟隨。若是天主的意願要你結婚,找神父在告解中批准就行了。

但若你守貞是主教知道的,或是公開承認的,你可必須聯絡主教談談了。

不知你在台灣何處。台灣我不太熟,最好與你附近相熟的神父修女談談。不然,可試試與台北的耶穌會仕聯絡,他們可是辨識的專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