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我是一位同性戀教友,若果在網上看到一位俊美男性顯露身材的照片,因軟弱而不禁按入去看了,但並沒有產生淫念,純只覺得吸引及欣賞。在這種情況下,我是犯了大罪還是小罪?
【 問題來自 】 China 中國

程明聰神父答 : 

天主教教理清楚教導,一個罪要是大罪(或死罪),必須符合三個條件:

一,罪行是嚴重的錯事

二,明知故犯

三,當事人自由地甘願去做。

在你的例子,行為本身是看情色上挑引的圖片或影片,雖然圖片本身可能並不是這性質,但吸引你的原因卻是。被情慾牽引本身並不必是嚴重錯事,需要看是否導致淫念和其他的事,如手淫或刻意幻想與別人的不潔行為。

在你的例子中,你說並沒有淫念,只是欣賞。這個可能是。但同時也要自我反省,那可否是給自己看的藉口?否則為甚麼自己已知道不該去看,而看時也知道自己是受不住誘惑?那麼,若是看到了沒有淫念,那只不過是意念上已犯了想看,只是決定和行為上按立着。又或者,可能成件事都有點自欺欺人,以欣賞來告訴自己,為將來再犯開路。

以上的分析不是指控,因為我不知道你內心的真正思念,但我只是憑自己和在告解庭中的經歷,作些舉例來說明,雖然這事情本身應該並不屬嚴重類,但也可能不可輕視。

其次,根據你所說,你應該是明知故犯的。

至於自由甘願,最終只有你知道,但看你所說,並不像你沒有選擇。

所以,雖然三個條件的第一個不成立,不算大罪,但也該當心,特別是若當中涉及藉口,自欺,或看過的常幻想回味,等等,那麼使你跌倒的大罪就已在門口。因此現在就該立時徹底求天主清洗內心,以祂的真理照明,棄絕這類犯罪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