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我在七年前成為一名教友 ,第一次聽到一個信仰是關於愛的信仰 , 所以那時候我很感動。但在這七年間,我有兩年離開了教會, 因為我常常糾結在我的罪上面。我是個同志, 常常會糾結在性愛和娛樂用藥上面 ,所以我不知道神父您能給我什麼意見。其實我很痛苦 ,有時候信仰變成我的罪惡感。
【 問題來自 】 Taiwan 台灣

程明聰神父答 : 

朋友,首先,我想你知道,我會為你祈禱。

要明白,不論有沒有同性傾向,如果是經常沉溺於性關係中,可能要面對的是,這習慣已變成一個癮癖(addiction),而癮癖正正就是自己無能力停止,而需要天主和別人的幫助的。

不知道台灣有沒有“12步程序”(12 Steps Program),是取自戒酒會(Alcoholic Anonymous)的。在北美有人用同一程序開始了戒濫交會(SA=Sexaholic Anonymous),真的幫助了不少人。這程序的創始人中,有一個是天主教的修女,內容完全以福音為中心。

你也可以參加Courage International (couragerc.org)。他們是有分本地聚會和在線支持兩部份。我不知道台灣有沒有他們當地的聚會,但至少你應該可以參與在線的支持。

與此同時,我們要記着,就是我們在不斷跌倒,天主的愛和慈悲是比我們的罪更偉大的。只要我們每次跌倒,都再次棄絕我們的罪,依賴天主多過自己的能力,就是我們在失敗中的煎熬,都是悅樂天主的,因為即使在失敗中,天主仍然可以治療我們,教導我們。

所以無論怎樣,只要我們再次選擇愛天主多過愛罪過,信任天主多過信任自己,那就絕對有出路。

朋友,不要放棄,我為你打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