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神父,你曾解釋過人很喜歡抓住罪惡、軟弱、傷痕及無能等等不放,所以我們應該放手交給上主。但是,有時這些過往犯過的罪、受過的傷痕及因為自己的害怕、軟弱及無能而令別人或自己受影響的這些經過,往往是我們人生的重要學習及侮過機會,雖然傷口仍在,雖然每次想起都覺得自己是個該死的人,但這些經歷造就了現在的我,就是讓我及早發現我的行動有機會會傷害別人、在遇到別人經歷悲痛時會更感同身受,在自己每次低潮時用過往的努力鼓勵自己。痛苦、不辛及哀傷等等跟快樂及幸福一樣都是人生珍貴的經歷,我們應該把痛苦的經歷全交給天主?還是作為保貴的一課去記著?另外,雖然已經有在努力但仍然會犯錯,以及每次想起洗禮前自己所犯的大錯都會非常感到對不起上主,因為有些過去了事情是怎樣也補贖不到的,很害怕不能光榮天主之餘反而讓天主因我而蒙羞,應該怎樣辦呢?
【 問題來自 】 Hong Kong 香港

程明聰神父答 : 

放手,即選擇不再被束縛,不等同於忘記。忘記並不是隨意,不是你想就可以忘記。放手是將過去的痛楚交予基督,換過來去相信祂的慈悲大過我和別人的罪,放心去相信祂愛我。我是罪人,但我切切實實是基督愛的罪人,是祂真真給回我自由的罪人。我所以天天看着我的過去,而不再見到痛楚和羞愧,而是看到祂慈悲的偉大,祂的愛肯定的希望。

所以,沒錯,我們過去的傷痕,是很有教育價值的,也是因此天主沒有給我們隨意能忘記過去的能力。但是,我們的記憶並不是用來容許過錯去一次又一次的去綑綁我們的,而該是去記着天主在過去一切事中的慈悲。若你被過去的傷痕再一次觸碰你時,你要記着,天主的慈悲比這罪更大,祂的愛比這軟弱更大!若是未辦告解之事,立時去辦妥。若是已告解了,記得天主已將之浸在祂慈悲的汪洋中,罪雖大,但嘩!天主竟用億萬倍更大的慈悲去灌溉!去更愛我!我只有無條件領受,無條件真心向祂讚美。

捉緊過錯的人,雖能學到不再犯,但卻始終是上了鎖的奴隸,仍不能接受天主的釋放。惟有無條件的承認天主白白的救恩,接受天主從不理會我們甚麼堪當不堪當的謬論,才是真正的學懂,我們的確是天主的子女。不是我們能先愛祂,而是全因祂先這樣愛了我!這樣被釋放的人,才能真正活出福音為甚麼是福音,才能感染別人去震驚,的確這是大喜訊!

所以,為一切還束縛我們的過錯,讓我們真心依靠上主說:因耶穌基督之名,我悔過,我棄絕這束縛,並棄絕這束縛還控告我的聲音。

為一切我們還控告自己的罪:因耶穌基督之名,我寬恕我自己,我接納我是不完美的,但卻是被天主完全愛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