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我們天主教如何看基督新教的「信者得救」?據我所知,天主教接納「因信成義」,卻不像基督新教所說的信者得救這麼簡單。在天主教裡「成義」的這個觀點究竟應如何理解?
【 問題來自 】 Malaysia 馬來西亞

程明聰神父答 : 

在保祿書信中,多次提及成義不是靠“works”,這“works”有譯為「善功」,也有譯作「法律的工作」或「法律的遵守」(見羅馬書3-5章)。就是因着這句話,導成了馬丁路德認為單憑信德可成義,善功可是全然無用;但天主教卻一向相信「信、望、愛」三德在成就救贖是同樣重要的。

但我認為其實兩方面的差別是一個誤解,因為保祿所說的「成義」和「得救」是有分別的,「善功」和「滿全法律」的工作也是有分別的。

所謂信可使人成義,是指耶穌白白無私的救恩,我們是不能以自己的能力來賺取回來的,而只需要我們謙虛地承認並接受耶穌是我們的主和救主,就能領取祂的寬恕。所以保祿說,滿全法律是不能使人成義,只有接受耶穌,願意與祂建立關係,才能進入救恩。這個天主教是相信的。不幸的是,有不少教友對此不大瞭解,不時在生活出信仰時倒轉來依賴守教理,做善功,多祈禱,多過與耶穌建立深切的關係和信賴;這使外人看來,不免會以為天主教相信成義得救要靠自己多過天主。

可是,成義開始了,並不代表我們自動就能得救!因為我們開始了和耶穌的關係,必須要努力虛心跟隨祂。保祿在致斐理伯人書2:12中說:「你們要懷著恐懼戰慄,努力成就你們得救的事。」如果接受耶穌成義,就等同得救,那麼還要「努力成就你們得救的事」,還要「懷著恐懼戰慄」嗎?

救恩是一個與主的關係。成義是開端,善功是門徒對跟隨救主的回應,絕對不是來賺取救恩或用來誇耀的。救恩的希望是主耶穌的無限慈悲,終點就是成義時許諾的救恩——在天堂與主永遠結合。

在天主教的傳統,這個「努力成就得救的事」本身是不能成義的,而天主也不需要我們做也能救贖我們。可是天主選擇邀請我們做,好讓我們有份參與成就自己的救恩,這個是神學上的定律:天主喜歡與祂鍾愛的子女分享祂的工作,好讓我們也能分享祂的光榮。

天主真是偉大!不但來白白地捨身救贖不堪當的我們,使我們白白的成義,還容許我們有份參與救贖的工作,好讓我們能真真實實的貢獻於我們自身的得救!這不是需要的,而是祂甘願的。

但基督教也不一定完全不相信這說法。我跟不少牧師和基督教的朋友談過,雖然在用詞上有分別——如他們會堅持惟獨信德能使人得救,但很少會聽到他們說完全不需要愛德的行動的;有些更會說愛德是信德的證明。即是說,決志後沒有愛德的生活,那麼之前的發信德只是空說而已。在這點上,可與天主教的說法相似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