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天主教對於殉國式的自殺有何看法?如果文天祥是天主教徒,被蒙古軍擄了又不想被利用或投降,他可以自殺殉國嗎?是否犯了「毋殺人」的戒律?這種自殺後的審判會是怎樣的?
【 問題來自 】 Hong Kong 香港

程明聰神父答 : 

天主賦予我們生命,是給我們最偉大的恩賜,我們是不能毁去的。我們可以為見證真理而被害,但卻絕對不能故意去自毁性命。

生命是一個很奇妙的恩賜,我們擁有生命,但卻不能支配它。一天我們活着,生命就能帶給我們未想過的新可能,和彰顯天主超乎我們想像的計劃。

中國人傳統自殺殉國的理念,是基於價值觀與福音不同。如果榮辱的價值高於生命,那麼個人或國家榮辱受到威脅,犧牲性命就為之大義。但基督信仰的價值,卻是仿效耶穌,以天主所賜的每一分生命,盡力去救贖靈魂。

別人若以我們的生命,去威脅無辜者,那是這人的罪,而不是我們的罪。死亡並不會改變這人的惡行,卻反而是對暴力的屈服和助長邪惡的勢力。基督徒的回應,是勸暴力者回頭,以非暴力去指出邪惡力量的虛無,以犧牲忍耐去感動橫硬的心腸。

這裏讓我想到一幕電影情節,在甘地(Gandhi)一戲裏,當英國人用暴力去鎮壓印度人的時候,他們卻以非暴力的方法,一個一個,成千上萬的不斷上來挨打,終於令英國人不敗而退。甘地雖然不是基督徒,卻熟知聖經,而基督徒面對暴力也該是如此。

至於自殺殉國的後果,是否會落地獄等等問題,就是乎這是不是死罪了。死罪需要其行為為嚴重,和犯者是明知罪重和有自由去犯的。我想中國古代的人,因為價直觀和信念,應該不大乎合第二和第三個條件了,因為他們以為這是大義之行為,亦覺得自己在忠義之前並無他法才自殺殉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