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每次當唸到「我將主耶穌基督的聖體聖血靈魂奉獻給您」時,心中總覺得忐忑不安;我可以將自己的一切奉獻給主,但何以能將耶穌的一切奉獻給主呢?
【 問題來自 】 Hong Kong 香港

程明聰神父答 : 

的確是一個好問題,試試這樣想:

我們只可以奉獻屬於我們的東西。

一件東西屬於我,可以是因為由我的貢獻換取回來,或由別人贈送的。

這句禱文有兩大主要出處:一是出自聖彌額爾總領天使給花地瑪的三個小孩的朝拜聖體禱文,二是耶穌傳授給聖傅天娜修女的慈悲串經:兩次都不是人所想的,而是來自天主的啟示。

總結就是:天主要我們奉獻祂聖子的聖體,聖血,靈魂及天主性給祂,那祂一定是先將耶穌送給了我們,我們才可以奉獻。換句話說:天主父為着要我們能參與耶穌向天主父的奉獻,白白無私的將整個耶穌送給了我們。

而事實的確如此。我們領洗後就屬於基督的身體,我們領的聖體就是耶穌無條件將自己贈送給我們。我們故然不堪當,但既是禮物就不必堪當,只該白白欣然領受。

我們也必須參與耶穌的奉獻,因為我們與耶穌同屬一個身體:祂是頭,我們是身體中的肢體。耶穌為救贖我們向聖父的永恆奉獻,就是祂的體血,靈魂及天主性,但那有頭作奉獻而身體不作的?我們既是祂的身體,就必須共同參與祂的永恆奉獻,將祂的聖體聖血,靈魂及天主性不斷地奉獻於天主父,以促成救贖世界的工程。

而事實上,這種奉獻,正是每台彌撒所作的奉獻。所以每次我們唸這禱文時,就是將彌撒的奉獻重新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