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為什麼天主教的神父修女不能結婚、生兒育女?聖經說:「天主創造一男一女,二人成為一體,你們將生育下一代。」請問哪一個章節提到不容許結婚而要守獨身貞潔終身侍奉主?
【 問題來自 】 Toronto, Canada

程明聰神父答 : 

其實聖經裏,特別是新約中,是有多個鼓勵某些人獨身生活的例證的。

首先就是耶穌自己。耶穌自己沒有娶妻,並召叫十二宗徒與他共住,他們雖然大部份已娶妻,卻肯定沒有帶着妻子去與耶穌共住。基本上,這十二人跟耶穌在他三年來的宣講活動中,是過着獨身生活的。

這個在路加福音18:28-30清楚說明,宗徒是放棄了房子、妻子和家人來跟隨耶穌的,而耶穌卻許諾千倍在世的賞報和來世的光榮。

耶穌也有在瑪竇19:12提及為天國而做太監的人。這裏,耶穌當然不是指要我們做太監,而是指有些人為天國會願意不婚嫁。

第二個佼佼者就是保祿,他不但自己沒有娶妻,更多次鼓勵可以的都跟他一樣不婚嫁。

在格林多人前書7:32-40,保祿說明了獨身生活的好處。婚嫁是無罪,但獨身生活可以更全面的為天主做事。

在天主教中守獨身的習慣,其實已在耶穌時代已有。除保祿外,還有若望和瑪麗亞瑪達肋納。有傳統認為,最早的修女,就是啟發自瑪達肋納和與她一同的獨身婦女們。而男修仕,早在二世紀已很蓬勃。

他們選擇獨身,是因為他們知道在天堂我們不會再婚嫁(見瑪22:23-30),而是要與耶穌結合。所以他們選擇了現世就開始活完全與主結合的生活,在靈性上做天主的淨配。事實上,今天很多修女在發永願的儀式中,都是穿着婚紗的。

至於神父,雖然最初的宗徒和早期教會的主教,甚至今天的東正教和東方禮天主教神父,都是可有妻子的。但由十二宗徒開始,卻從來沒有容許升了神父後娶妻的習慣。當中原因是神父乃是「另一個基督」,是要在各方面更完全地仿效基督。基督沒有娶妻,因為祂只有一個妻子,就是教會,也即是我們。祂要完完全全把自己交給我們,就不可能又交給祂的妻子。同樣,神父是要代表耶穌,用可見的臨在,去完完全全的繼續把自己交給天主的羊群,是不可能又交給自己的妻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