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自初戀以來,我就是和同性一起,因為感到比較安全,及自在,和男性一起,總是不能舒暢,和接受他們。但也因為知道天主教不接受同性戀,糾結了好多年,近年,終於我也領洗了。好想問,這傾向是天主給我的,為何真心愛人也有錯?這令我很有罪惡感。連告解也不敢提。因我現在有固定伴侶,沒有濫交,不想也不忍離開她,不知怎樣好。你可給我些意見嗎?
【 問題來自 】 Hong Kong 香港

程明聰神父答 : 

在天主教教理中說明,同性戀傾向與同性戀行為是有分別的。同性戀行為,因為是與男女身體本身啟示中可見,並在聖經中清楚說明,是與男女結合的原意相反,所以教會自第一世紀,由保祿的書信已教導,是不道德的,是有違反天主的創造的。

但同性戀行為雖是錯,但教會承認,有些同性戀人士的同性傾向,好像是先天性的;雖然,不少研究也證明,也有很多其他自稱有同性傾向的,卻在後天因為種種原故而導成性取向的改變。

教會稱同性戀傾向為一種「失序」,即是與原本天主的秩序有偏離;可以說,有天生同性傾向的,就如有天生殘疾一般,在某些方面缺乏該有的完美。

我們知道,天主創造我們每一個,是以愛創造的,每個都是祂自己的肖像,都是祂的子女。原本受造物中,是沒有邪惡的,所以也沒有失序的。但因着罪惡的進入,我們就要經歷病苦和失序。

天主沒有拿走我們的痛苦,但耶穌來卻啟示了,即使在痛苦和死亡中,祂的愛和寬恕卻是更偉大。換句話說,祂之所以容許我們每一個人也有某些缺陷,有些在身體上,有些在智力上,有些在環境上,也有些在性取向上。這並不代表天主不愛我們,而是我們要相信,在每一樣祂容許的邪惡中,我們更能參與祂的愛和慈悲工程,更能見證祂的偉大和光榮。

若是我們完整無缺,天主的工作很容易被我們的能力遮蓋;但若是我有缺陷,但藉着天主能活出愛和喜樂,那天主的能力就顯而易見了。

我不完全明白天主為甚麼容許同性傾向的失序,和祂對同性傾向人士的計劃。但既然同性行為是錯的,那就是說祂要邀請同性傾向人士守獨身。他們要生活出完美的愛,天主必然準備好讓他們在同性以外的方法。或許在今天性氾濫的世代裏,愛越來越被性所便宜化的社會,他們在同性傾向的痛苦中若能緊隨福音,活出貞潔的喜樂,或許就是今天需要的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