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為什麼沒有人繼續編寫聖經?
【 問題來自 】 Hong Kong 香港

程明聰神父答 : 

不是聖經沒有人繼續寫,而是以後所寫的書不能再納入聖經之中。讓我試試解釋。

聖經本身其實並不是一本書,而是七十三本不同時代,不同人寫的書,被組成的一個書組,分開舊約46本和新約27本。

舊約的書要被列入,重要的條件是要被猶太選民視為天主的啟示。他們視法律和先知為確信的書,所以自然創世紀至申命紀(梅瑟五書),所有歷史書和大小先知書,和他們日日誦唸的聖詠都算在內。但還有不少智慧類別的書,就不是那麼清楚。天主教以耶穌當時接納的舊約為本,特別是早期教會常用的希臘翻譯「七十二卷書」版的46本書組為正宗。

在新約時代,當時其實有很多福音類書籍,書信和其他文體,並不是一開始就被列入新約,因為最初並沒有新約此書,也沒有人去釐定其標準。要到了第三世紀,發生了問題後,才決定一本書要被列入新約,必須要是來自宗徒的傳授和已被普遍接受。

但這也不是容易,因為若望福音曾被認為不是若望的,希伯來書的作者不明,默示錄也是。相反,有些一直被列入新約的好書,如 Shepherds of Hermas,卻要被刪去。

可見,新約後不是沒有人再寫書信或有關教會的故事,而是不可能再來自宗徒們了。

但那些自宗徒時代後的記載,雖不在聖經中,卻在教會裏流傳。今天要讀早期教會的聖人作品,或自早期教會到現在的聖人作品,實在容易之至。你可以在網上找,它們全都是聖經的延續呢。

最後,其實今天還有一本福音,正在被寫出來,那就是你和天主的故事。你怎樣回應天主,就是今天別人可見的活福音,甚至可能是你身邊的人唯一有機會讀的福音。所以,你慕必要天天洗心革面,背起十字架,跟隨主耶穌,讓祂使你成為祂的活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