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有關犯罪後不能領聖體,主要是針對“大罪“或”死罪“(mortal sins)。教導是如果一個人犯了大罪,他便已拒絕了天主的恩寵和與天主的共融,因而不能領聖體,因為聖體聖事是表達我們與天主的共融。要再領聖體,必須先藉着修和聖事(辦告解),與天主修補關係後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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