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一問題。告解只赦罪惡,不赦罪罰,所以教友會求大赦(如諸聖節時)。但若然天主的寬恕是絕對及完全的,我們何以仍需要接受罪罰?我若完全寬恕了別人,應不計較他所欠我任何形式的賠償,而這亦是耶穌的教導. 若我仍要懲罰得罪我的人,怎能說我的寬恕是完全呢?
小孩子貪玩,踢波打碎了鄰居的玻璃窗,那麼這孩子要做兩件事:一是要自己去與鄰居道歉,二是要賠償他打破的玻璃窗。
Read More →小孩子貪玩,踢波打碎了鄰居的玻璃窗,那麼這孩子要做兩件事:一是要自己去與鄰居道歉,二是要賠償他打破的玻璃窗。
Read More →天主耶穌來到世界上,就是要宣告,天主是慈悲的父,沒有願意領受天主恩賜的人,是祂不能寬恕的。天主無限的慈悲,比我們可能犯最大的罪,還要大千千萬萬倍。
Read More →呀!耶穌當然會一次又一次寬恕我們!看看祂在瑪竇18:21的比喻就可知道。再說,祂的門徒多次誤解祂,並背棄祂,祂也願為他們及所有罪人而死,祂自然會寬恕我們重覆的罪。
Read More →辦了告解的罪,天主不但寬恕,也同時忘記了。所以不但在末世公審判時不會再提起,就是在私審判時也不再存在。不過,在公審判時,我們卻會見到天主在我們犯罪時充營着天主的慈悲,以令我們讚歎天主的美善。
Read More →若果你是說,若任何教友去找神父辦告解,教會法有否容許神父拒絕?那麼,教會法是沒有說明的。
Read More →要辦告解,告解者必須做好省察,真心痛悔,告明,和做補贖。真心痛悔是指誠認過犯,並立志不再犯。這是一個決定,並不是一個誓言,意思是我們決定重新開始,但也知道只能勉力嘗試,因為我們對自己的不肯定。
Read More →天主教有關犯罪後不能領聖體,主要是針對“大罪“或”死罪“(mortal sins)。教導是如果一個人犯了大罪,他便已拒絕了天主的恩寵和與天主的共融,因而不能領聖體,因為聖體聖事是表達我們與天主的共融。要再領聖體,必須先藉着修和聖事(辦告解),與天主修補關係後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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