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讓我們明白,你所提及的聖經章節的背景。第一,這信是保祿寫的,而他自己就選擇了不結婚,這說明必然是有好原因以獨身生活來跟隨基督。其次,保祿在當中所說的邪說,其中包括禁止人嫁娶,是指那時流行的 gnostic 信仰,即以知識和靈界為主的一種信念。他們認為,因為肉軀和一切可見的世物都是可朽壞的,只有靈魂和知識是永恆的,所以只有後者是重要,前者是邪惡的。所以食物與婚配,都是屬於邪惡的。他們認為所有人都該不嫁娶,只管靈修和尋找特別的智慧,因為他們憎恨肉身為邪惡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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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聖經裏,特別是新約中,是有多個鼓勵某些人獨身生活的例證的。首先就是耶穌自己。耶穌自己沒有娶妻,並召叫十二宗徒與他共住,他們雖然大部份已娶妻,卻肯定沒有帶着妻子去與耶穌共住。基本上,這十二人跟耶穌在他三年來的宣講活動中,是過着獨身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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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主要的分別並不在神父或修女,而是在神品與修道生活。讓我解釋:我們說神父,主要是說神品聖事,這聖事是一個為基督奧體的服務,這個本身並不指向一個修道的生活,而是因為這個聖事將他們永久地改變了,成為耶穌的真實代表,所以在生活上有某些特定的規限。羅馬天主教的神父基本上要作以下誠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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