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出言干犯人子的,可得赦免;但出言干犯聖神的,在今世及來世,都不得赦免。」(瑪12:32),「人子」作何解釋,是否指耶穌?「來世」又是什麼意思?因為有人將來世看作再投胎。假如 「人子」是指耶穌。為甚麼干犯耶穌的,可得赦免,干犯聖神的,不得赦免?
我越讀聖經越發覺人活的很無奈。在雙胎(雅各伯和厄撒烏)出生前,天主就愛了雅各伯而憎惡厄撒烏。天主對人的愛很深很深的同時,我又會擔憂。對祂,我是雅各伯還是厄撒烏呢? 神父,天主教信宿命論嗎?聖經顯示給人的是宿命論嗎?
天主在舊約聖經中是威嚴的、憤怒的,會用洪水滅世,㑹把埃及人的首生殺掉,為什麽和新約中的慈愛大相逕庭?難道因為以色列民是天主的選民而有所優待,其他民族不也是天主創造的嗎?天主的慈愛是否在舊約中也有顯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