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天主要創造我們人類,卻要我們受這麼多考驗,如果不聽從衪就要下地獄受永罰?有時候不太知道生存的意義,會無限陷入一種負面情緒,我是相信衪,但我不明白到底為了什麼要這樣活著?怎麼能讓自己發自內心的敬畏衪?
有朋友請我為他一位年老和患病的家人得到康復而祈禱。站在愛德的角度上,我是樂意幫忙禱告的,只是我覺得天主自有祂的安排,如果天主覺得為那位家人來說,早日上天國是最好的,也許祂不會因為我的祈禱而任意改變祂的美意,那麼,(1) 我的祈禱又有甚麼意義呢?(2) 我還需要祈禱嗎?
婚姻是神聖,如果結婚後雙方出現上嚴重分歧,試過尋求解決方法,,但其中一方(不是教友)執意要離婚,另一方(教友)堅持這段婚姻還有意思嗎? 而天主是否不準許解除這段婚約?後教友再婚是否己經不能受天主的祝福?
自初戀以來,我就是和同性一起,因為感到比較安全,及自在,和男性一起,總是不能舒暢,和接受他們。但也因為知道天主教不接受同性戀,糾結了好多年,近年,終於我也領洗了。好想問,這傾向是天主給我的,為何真心愛人也有錯?這令我很有罪惡感。連告解也不敢提。因我現在有固定伴侶,沒有濫交,不想也不忍離開她,不知怎樣好。你可給我些意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