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師最近面對幾次突如其來的死亡事件:初中學生去世,另一家長因為新冠肺炎在生孩子時離世,朋友在進行友誼比賽中突然猝死。要處理外在的行政事宜,也要面對自己傷痛的心情,更講不上如何安慰亡者家人朋友同學。 從信仰層面,我可以做什麼?我要如何安慰這位老師?是否真的無聲勝有聲,只能默默為這一切祈禱,交托給天主?如果亡者不是教友,不獻彌撒嗎?或者在聖堂點蠟燭,為亡者及其家人祈禱?
平安,神父我想請問雙方都是教友,在教堂辦過婚姻彌撒而且還有一名兒子。這樣的狀況下另一方提出離婚,在什麼的狀況下教會才會批准婚姻無效呢?我知道教會不允許離婚只建議分居除非特殊原因。還有如果另一半已經有男伴友而且同居,在這樣的狀況下我知道是不允許領聖體,除非對方辦和好聖事,在於對方脫離關係才可以領受聖體是嗎?謝謝。
父好, 我們知道天主教有很多神學知識是傳承自猶太教,甚至耶穌基督本身就是猶太人。猶太教的經典卡巴拉相信輪迴轉世,即靈魂透過週期性的再生,隨著時間在不同的軀體中再次在這世界生活。以聖經故事而言,也有若瑟的十個哥哥因為出賣他們的弟弟而轉生成被羅馬人殺害的十大烈士,這樣的故事佐證輪迴轉世。近年,也有無數的案例證明輪迴轉世的存在,甚至發展為治癒人心的療法。 於是想請教神父: 1. 天主教神學為何未傳承猶太教的輪迴轉世呢? 2. 靈魂經歷私審判之後會不會再次回到人間呢? 3. 靈魂死亡之後只會安息嗎? 3. 身為天主教徒,該如何看待輪迴轉世呢? 感恩神父!
我是天主教信徒,發妻已過世多年,後來認識一位基督教信徒的朋友,雙方在政府機關註冊結婚,生活在一起,一直未獲婚配,後來二人相處不好,我的伴侶要求在法律上離婚,請問我在法律上離婚後是否可以再結婚,謝謝神父指引我如何去處理。
程神父,我父母和我老爺奶奶做了傷害我嘅事, 我對父母及夫家有一種不能放下的惱恨。因為這樣,我有參與彌撒但卻沒有領聖體,感覺自己在大罪之中。縱然知道這份惱恨對自己不好,但卻很軟弱,走不出來。連領聖體也不能,心裏覺得連唯一的救援也沒有了。明白單靠自己是沒法從惱恨中走出來,我卻連面對天主的能力也沒有,祂一定要我放下惱恨,可是我做不到,而且暫時也不願意做,我能懷着這樣的心態去向祂祈禱嗎?我若未能放下惱恨, 能辦修和,求寬恕嗎, 然後領聖體嗎?
程神父你好!請問拜偶像的定義是什麼?喜歡某些歌手/ 演員可以嗎?收藏模型車/玩具車可以嗎?收藏籃球員和歌手的figure可以嗎?玩和把毛公仔放在家裏可以嗎?是不是只需不要有崇拜的心就可以?而怎樣才是拜偶像呢,可否以日常生活舉例?望神父抽空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