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有敖難的淫行 – 猶大命二兒子敖難去親近哥哥的妻子,盡作弟弟的義務給哥哥立後。敖難不願親近哥哥的妻子,遭天主嚴懲死了(創38:7-10)。新約中若翰直斥黑落德亂倫的罪:「你不可佔有你兄弟的妻子。」為什麼新舊約對為兄弟立嗣有這麼大反差?
在告解時,我向神父説我在服侍教會的事工時,會抱怨甚至不想做,但又不得不做。神父說因為我不喜歡所以會抱怨。神父的回應,點出我的罪,讓我覺得不平安和很難過。我想做個好基督徒,但好像我外在做的跟我的內心不一樣。我該怎樣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