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為什麼華人祭袓拜佛就被視為迷信,觸犯十誡,而敬禮聖母、向聖人祈禱祈求保佑就不是?
【 問題來自 】 Hong Kong 香港

程明聰神父答 : 

讓我分別回答:

1) 拜佛

拜佛本身並不是原本的佛學所教導的,而是一種民間佛教,混入了不少迷信的成份,與拜神拜天地一般。這些是迷信,因為並沒有根據,也沒有這些神。通常的觀念都是,拜神是為求福,不靈驗就拜別個。

迷信其實並不是拜甚麼神明,說到尾很多時只是信自己,但卻要求神明滿足自己的所要。

2)祭祖

我別處已經在這裏說過了,天主教是有祭祖的,如果祭祖的意思是與在天堂的先人獻上懷念和祈求他們為我們代禱。天主教早就有諸聖相通的教導,認為天堂的聖人在為我們祈禱,鍊獄的靈魂在等待我們為他們祈禱。對先人的祈禱,天主教也有以點燃蠟燭為標記的習慣,故此華人的天主教徒也該可以獻香來標記我們與祖先的諸聖相通。

但如果我們祭祖,是認為他們有如神明般求拜,那就是迷信,因為他們決不是神,我們決不可拜他們。同樣,燒衣雖是好心意,但卻是一種迷信,最好仍是不燒。

3)天主教對聖母和聖人的敬禮

天主教敬禮聖母和其他聖人,是因為我們知道他們已經在天堂,與天主真實相見。我們是敬禮,即與天堂的好朋友,求他們為我們的需要向天主祈求。我們不是拜他們,因為他們不是神,而是求他們幫忙。

我們有難時,很自然會求朋友幫手,也會請人為我們祈禱,那何况天上的聖人?他們也是我們的好朋友,而他們對天主的祈求,是比我們更有效的,因為他們面見天主,能更清楚知道天主的心意。其次是因為他們已成聖,他們的懇求就更悅樂天主。再三,這諸聖相通,即更多天主的子女共同一心的做一件事,是天主最喜歡見到我們做的,所以我們若求天主,又請天主最愛的子女一同為同一件事求祂,祂是不得不回應的。這些種種都不是迷信,因為是天主自己藉着耶穌邀請我們多做的:「你們要合而為一」,「你們要彼此相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