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我是一個一直在信仰問題上掙扎的人,最近學習天主教的祈禱方式時感受到靈性的召喚,在考慮報慕道班並且領洗成為天主教徒。然而我本人是一名女性的雙性戀者,我認真閱讀和了解過天主教教理後知道天主教對同性戀行為和同性婚姻的態度是什麼,但我向主祈禱並且省察自己的良心以後,結合我對於自己愛情的了解和我對同為LGBTQ的朋友的認識,並沒有感受到罪惡的譴責,也沒有感覺我需要放棄我與生俱來的、獨特的愛人的方式。我清楚按天主教的教理我若是以後選擇與一位女性結婚,那麼對於教會來說將不被承認,而且很可能會是明知故犯的大罪(同性性行為同理)。那麼我有幾個問題:1)我是否應該報天主教會的慕道班?2)我是否能接受洗禮?3)若我不應該受天主教會的洗禮,我是否應該考慮在天主教會完成慕道班學習後去聖公會領洗?4)我若領洗入聖公會後發展同性伴侶關係或者跟同性結婚,算不算犯了大罪或者死罪?5)我該怎麼樣與我當地的天主教會提起這個問題?
【 問題來自 】 New York, US

程明聰神父答 : 

朋友,首先,多謝你的誠懇,我會為你祈禱。

先回答你最後的問題:我建議你找一位神父直接探討你的問題,因為這裏實在不是最好能幫助你的平台。我也因此不能直接給你很有用的答案。

在這裏,我只能說以下幾點:

一,我們深信,天主創造人一男一女的結合,是為着合一的真愛和生育天主的大家庭,而兩者是必然同時在夫妻的愛中實踐的。

二,天主對同性戀的審斷,在舊約及耶穌本人也有清楚說明,保祿書信及與新約同期的教會文件中也有清楚說明:對同性戀是違反天主的創造,因此並不是教會的意見,而是教會在最初就深信是天主的命令,和耶穌確認的教導。教會只是忠於天主的指引,而從而能指出同性戀的禍害。

三,所謂良知,並不是一種感覺,而是首先要我們接受天主的教導後,將之應用於我們複雜的情况中,當基本道德不足以確實指示,或自身的經歷不能在道德教導的範疇中找到答案時,才適宜說要以良知行事。當我們自身的感覺與天主啟示的教導相抗時,特別是當這教導是耶穌確認的,那我們正確的回應是首先祈求天主去照亮我們的理智,改變我們的心思,轉化我們的心意。我是信自己的想法,世界的道理,還是我真的願意信任創造我愛我的天主的說話呢?

四,同性戀最大的問題,除與天主所說相反,違反身體本身的創造外,就是與今天異性關係普遍有的同樣問題,就是對性行為的濫用,即通姦。天主對貞潔的教導,在舊與新約都是貫徹始終的,甚至耶穌更將之升華,教導我們不單不該在婚前婚外有性行為,實不該在思想中行淫或物化別人。

這最後一點其實今天都普遍被誤解,因為今天的人認為性不是淫,而的確以為是一種愛的表達。在這裏我不能詳述,只指出一點:男女結合是為反映並彰顯天主完美及永恆的愛情,只有承諾無私對生命開放的終身結合,及無性的犧牲侍奉,才能表達天主已寫在我們身上的召叫。

看來你也讀過不少天主教的書,若你還未讀過,我建議你看看 Christopher West 的書,如Good News About Sex and Marriage and Theology of the Body Explain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