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天主教徒可唔可以食血的食品呢?(例如豬血、鴨血和雞血之類…)
【 問題來自 】 Hong Kong 香港

程明聰神父答 : 

呀,這方面真的沒有詳細研究過,所以以下只是神父自己的分析。

有關食血的禁令,在舊約和宗徒大事錄都有。

在舊約,血是象徵生命,是天主可賜,可收回的。因此,天主要梅瑟頒佈人不能如外邦人一般吃血,這尤其在肋未紀中多次提及,特別是第七章。但留意,每次提及禁吃血,也提及禁吃脂,但我們知道新約時已沒有禁吃脂了。

在新約,福音並沒有重申這誡命,反而在耶穌解釋不是吃東西使人污穢,而是從心裏說出來的東西使人污穢的那篇,說明因此耶穌宣佈一切食物都是潔淨的(谷 7:19)。

在宗徒大事錄中,在耶路撒冷大會結束時,次雅各伯說明,外邦人不必守梅瑟誡律,「只要函告他們戒避偶像的玷污和奸淫,戒食窒死之物和血」(宗15:20)。

但在迦拉達書,保祿有關這事的記載中,卻只說戒偶像和要施捨窮人,再沒有提戒吃血。

天主教教理中,亦沒有提及任何食物上的戒條。

從聖經釋義中,一般的說明,都是在舊約中一切有關潔淨和食物的戒條,都入於禮儀法。瑪竇福音中提及耶穌來不是廢除法律,而是要成全,並不包括禮儀法,因為耶穌成為了新司祭,祭品和祭台,如至希伯來人書說明,舊的祭禮已被廢除,所以舊約中有關外在的潔淨和食物的禁止,都一計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