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需要解釋幾個概念,否則難以理解天主教的教導。
「但因生理上的需要」
性並非一種「需要」,而是一種行為、一種渴望,一種慾望和感覺。我們知道,沒有性行為,我們不會死,也不會如現代一些說法那樣變得不健康。很多守獨身貞潔的人,身心靈非常健康;他們也有性慾,但並非隨意放縱,性慾可通過很多非性行為的方法處理。性慾並非要求性行為,而是召喚我們進入親密的愛的關係。人真正需要的是真摯的愛,而非性。
性因此不是一種需要,不是一種權利,而是一種祝福,是表達愛和無條件完全交出自己的途徑。若非如此,性就成為一種濫用,一種單方面或雙方面的彼此利用,這絕不是真摯的愛,也不是甘願互相無條件交出自己的愛,更不是互相尊重,愛惜對方全部的愛。
「能否在沒計劃生小孩的情况下進行性行為」?
必須分清楚:不計劃生育與計劃不生育是截然不同的。教會的教導很清楚:每個性行為都是在婚姻的關係中,彼此自由、完全、忠貞及對生命開放的愛的結合。性本身就是對生命開放的,但人卻不然。在無干擾的情況下,兩個健康的男女結合,自然就有生育的可能。因此,教會無需限制我們是否計劃生育,只要不刻意拒絕,生育自會順其自然。教會教導應對生命開放,這意味著夫婦不應計劃不生育。換句話說,沒有合理的原因時,不應無限期拒絕生育,特別是,尤其是不應使用任何人工避孕的方法。
有關避孕的問題,我別處已經頗詳細回答過,簡而言之:化學避孕如避孕藥對女性健康有害,表示她的生育能力是種需要壓抑的病態,是對女性尊嚴的否定。此外,所有避孕藥均有可能導致墮胎,使已受孕的肧胎無法植於子宮而被排出。使用避孕套亦是一種自欺,將「安全」套置於應最親密的結合中,即顯示對對方很有保留,不能完全交出自己,不能完全接受對方,這豈是愛?
現在,讓我直接回答你的問題。教會的教導,說明夫婦的性結合,有兩個同樣重要的原則:結合共融,和生育繁殖,兩者需共存。這兩項原則在性行為本身已顯而易見:性本身就是共融的表達,是男女之間最親切的合一行為;性亦顯然是對生命開放的,因為它就是男女生育的方式。
那麼天主教徒能否在無法生育的時間進行性行為?當然可以,只要雙方是自由地、完全地、忠貞地以愛互相交出自己。此外,天主賜予女性週期性的生育能力,好讓人能善用,配合天主的設計去負責任地生育。教會並非要求夫婦不斷生育,而應負責任地計劃生育。實際上,很多時候,夫婦是不適宜有孩子的,比如在疾病、經濟困難或需暫時全力照顧他人時等。很多人誤以為這種自然生育法不可靠,但事實上,現代的Billings Ovulation Method和Creighton Model等等都非常精準。正確使用不但能讓暫時不適宜生育的夫婦負責任地享受性結合,更能助有生育困難者增加懷孕的可能,甚至讓女方及早預測身體隱患並及時治療。
當然,若濫用這些方法,可以作為避孕法長期拒絕生育,但這並非教會的教導。但是,正確使用時,很多夫婦雖覺得最初有點不方便,但卻逼使他們要溝通,要延遲他們的慾望,要學習非性方式表達愛,不斷辨明為何當下不適宜生育,從而更學習愛惜對方,更愛惜性愛結合的偉大,擁抱生育的召叫,更愛對方和天主。
你問「這是否妖魔化性交或僅將其視作繁衍後代的工具?」我希望從上述觀點中,你能看出並非如此。性本身就是對生命開放,當夫婦間希望性行為而不願有生育可能時,性便不完整,愛亦因此不完整。更嚴重的是,當性與生命的關聯被視為敵對時,生命往往遭踐踏,生育被視為不便,成為要鏟除的病症或避之不及的風險;在未計劃下懷孕,或避孕失敗下仍懷孕時,因已習慣將性與生命分離,便稱其為意外,甚至可能萌生墮胎的念頭。懷孕怎可能是意外?這不是兩人刻意進行性行為的自然結果嗎?而且,這孩子是你們的子女,怎能視為危險或病症,避之不及?怎能稱之為意外?我們只可以說是負責任或不負責任,是愛的果實或不愛的果實。這無關於教會的教導與否,而是性與愛的本質事實。
教會的教導,正正就是來幫助我們,確保每次夫婦的結合,都是一個愛的結合,都是一個對對方,對可能帶來的孩子,負責任的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