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常常聽到可以把自己的痛苦不論是心理上或是身體上的痛苦奉獻給耶穌, 與祂在十字架上的痛苦結合。目的是什麼? 可以怎樣奉獻? 在聖經那裡或天主教教理可以找到這些教導?
【 問題來自 】 Canada 加拿大

程明聰神父答 : 

將我們的痛苦或我們選擇的克己補贖與耶穌在十字架上的苦難連合起來,奉獻給天主父,是天主教很悠久的一個傳統。很多聖人自早期教會已有這樣做,如斯得望臨死前仿效耶穌的說話,如保祿在哥羅森人書說,「如今我在為你們受苦,反覺高興,因為這樣我可在我的肉身上,為基督的身體──教會,補充基督的苦難所欠缺的」。

耶穌在十字架上所做的,是要收納自創世到末日所有世人的罪於自己身上,將自己奉獻作為犧牲的祭品,因為聖父能將這樣的奉獻,換為救贖罪人的救恩。我們稱耶穌為贖世主,就是因為「贖」乃是交換的意思:耶穌將世人的罪化為祭品交上,贖回聖父拯救人靈的無限恩賜。

這種以犧牲換救恩的贖祭,因着洗禮給予我們與基督合而為一的恩賜,我們實實在在已在基督內;亦因此可以與祂共同參與這同樣的贖祭。

所以,斯得望說:「父啊,不要怪罪給他們。。。我把我的靈魂交負於你」,並不是單單模仿耶穌,而是他正進入同一的犧牲,正與基督於十字架上時懇求聖父救贖罪人的贖祭中。

同樣,保祿在哥羅森書的話,並不是說基督的苦難不夠,而是說明基督完美的犧牲,也需要實踐在教會每個成員內,即我們每基督徒都需要參與基督贖世的犧牲:透過祈禱,克己齋戒及善功。

所以,每當我們要承受不能避免的痛苦時,或是愛德的善功召叫我們要為人犧牲時,或是見證福音召叫我們放下生命時,我們必須記得,這就是連合於基督十架的贖祭的時候。我們不要為痛苦所傷痛,但要看可換來贖靈的無限恩賜,欣然信靠基督在痛苦中已成就的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