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該以愛德為衡量,所以試試這樣想:
人家戴孝不願進我家,迷信不迷信,那是人家的習俗,最能表達愛德就是去先尊重他們的意願,接受他們不能進屋的意願。
有些人會問:不是該教導他人不要迷信嗎?接受這種行為不就是默許,默許就是促進迷信呢。可能是,但首先都該是尊重別人的禮節,後再等待適合機會。自然,別人守孝時,絕不是好時候去辯論此事。
而到自己戴孝,我們自然不會信接觸別人會給別人帶來不幸這種迷信。但愛德告訴我們也別要使人家不必要地不安。所以我會說,若別人不可能知道的,我們就不必禁忌。若我們明知道對方不會喜歡,或對方是很容易知道我們是在戴孝的,那就可先問問對方,依別人能接受愛的方法去愛他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