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類處事之問題,真的最好是找個神長或知心教友面對面細談,因為在這裏你能記下的太少太單面了,可能欠缺了許多重要的其他因素。
概括來說,我們愛別人,不該是以自己的角度去量度,而是該以別人是否真的得益來量度。
若我與此人因關懷而拉近,但卻因此導致對方與配偶及家庭的關係出問題,那我是為自己有愛的感覺或能去愛為中心,還是我真的是為對方的好處去愛他呢?
反之,若我真的要祝福對方,為何不是與他及家人建立一個公開的關係?若是有事只能與他一人說,而這些事是他的妻子不能知的,或不能或不願讓他妻子明白及瞭解的,那難道不就變成了一種屬靈的通姦(spiritual adultery)?
但因為我實在不知道你的實况,所以也不能再多說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