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我讀過哲學家羅素指責基督宗教的文章,他引用瑪竇福音關於公審判的經文,指責耶穌讓惡人墮入地獄受永罰太過於殘忍,認為主耶穌將恐懼帶入世界,並不仁慈,我們該如何反駁這樣的指控?
【 問題來自 】 Taiwan 台灣
程明聰神父答 :
試考慮沒有地獄的幾個可能。
一,人犯罪後沒有懲罰。那就即是沒有真正的公義,因為在世是永遠得不到完全的公義的。其次,犧牲的善行亦變得無意義,因為你此世作善作惡,來世都是一樣,那我為甚麼要取難不取易?無私的愛,犧牲的精神再不會見到,亦不再有聖人,因為都是無意義。而因為死後都沒有公義,那麼有天主等如無天主。
二,有罰,但不至死。但不至死的懲罰在死後是無意義的,因為那人已經死了。靈魂不至死即是仍是沒有後果。你可以怎樣罰一個靈魂?鎖起他一萬年?靈魂是永恆的,一萬年相比下只如一秒,即仍是沒有後果。可以在世為所慾為,死後只是受苦一秒,便可與善者同享福,那是真公義嗎?真後果嗎?永恆的靈魂犯罪後唯一的真後果,就只有永恆的痛苦。
三,如佛家輪回,死後有少罰少賞,輪回直至成佛或不能救藥。但這始終都要為那些多次輪回都執迷不悔的準備個十八層地獄,可見人之意志之可怕,立志要從惡,幾多次機會都可不理。
羅馬書說:罪的薪俸是死亡(羅6:23),這不是天主可怕,而是人濫用天主恩賜的自由可變成多可怕。地獄不是天主罰他們的,而是他們到了天主那裏,卻認定祂是仇人,決意不要天主的愛,而寧願自己扭曲自己來不望着天主的愛,只望着自己喪失了愛的可怕。
不過,那哲學家最糟糕的,是他沒有理解到天主的無限慈悲。他以為在大審判時我們會很意外天主的審判。事實上,在天主的判決前,我們見到祂時,我們會清清楚楚看到天主由始至終對我們不斷的慈悲寬恕,和我們怎樣明知而回應,或明知而拒絕。那些在右邊的是甘心愛人愛主的,走近天主已早是他們的心願。在左邊的是,即使他們心知該愛人愛主才得真正自由,卻早決定了寧願自私也不願承認己錯。不是天主不愛他們,而是他們根本不要,只要自己。地獄可算是自己鎖起自己的永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