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如果在星期三和星期五的守齋日有應酬,改在別的日子守齋和做補贖,是否可以的呢?如果不想家人不滿,星期五選擇做補贖來代替不吃肉可以嗎?
【 問題來自 】 Toronto, Canada
程明聰神父答 :
其實教會對有關齋戒方面,並不希望我們變得墨守成規的。齋戒是一種自願選擇的犧牲,是一種奉獻,是一種靈修,而並不是一個規矩。正因如此,教會已經不再以罪罰來要求我們每星期五守齋,而將之變成一種不可或缺的善功和靈修生活,要我們每人自願選擇。
每人的情况,每人靈修的階段,使我們齋戒的能力也有分別。雖然齋戒的價值是沒有其他善功可代替,教會教導我們,若真的不能在週五齋戒,也可以刻意做一個特定的善功來補償。
所以如果週五有不能避免的應酬,可以考慮週四守齋和週五加做些善功。
至於如果是配偶或家人不願意一同守齋,可以考慮照常煮家人吃的食物,而自己不吃肉便可。但如果配偶對此安排強烈反對,那就需要慢慢感化。除非是聖灰週三和受難週五,否則不要強制要齋戒。要知道,承受逆景也是一種齋戒,甚至是更偉大的齋戒呢。
至於默主哥耶聖母指示的週三跟週五的齋戒,那就更加需要天主的恩寵才能守。特別遇到經常需要應酬或配偶的阻攔,就應該多求聖母安排,並隨其安排而回應。
最後,我自己也嘗試盡量週三和週五守清水和麵包齋,但因為週三有團體晚餐,只能普遍地在週三守半天麵包齋,晚上就盡量安排厨房煮魚吃。我又經常出外傳教,除了可以提醒別人週五該守齋,很多時候實在不能要求吃甚麼。耶穌卻在福音裏要求:「他們給你吃甚麼,就吃甚麼。」所以除非是很相熟的人,我也不要求別人特別遷就我,就吃他人準備的就行了。自己就將之奉獻,並找機會以行動和祈禱來加做些善功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