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神父的工作限制,在教會法(canon law)中有詳述,你可以自行搜尋。
但最簡單的答案是:神父一但領了鐸職,就要終身服從他的主教。因此,問題不再是他還可以做甚麼,而該是他只能做他主教派遣他做的事。
換句話說,若一個教授想晉鐸後還教書,那他就必先放棄教書,全心只做神父。若他只想做能教大學的神父,那是本末倒置。若天主後來需要他晉鐸後教書,那祂自有安排。
至於主教能委派神父做甚麼聖職外的工作,可能性可真多,只是現在那麼缺乏神父,怕且都沒有甚麼主教能有空餘的神父去做那些。至於教書或心理學家等常見有神父作的工作,也都全是為福傳,不算牧職以外。
說回來,很多人不知道,中世紀時,很多聖職人員在牧職外做的,是科學研究的工作:如物理,化學,生物學,天文學等等,那時的神父及隱修士貢獻非常之大。後來的人以為科學能否定信仰,哪知最初的科學家全是聖職人員。是信仰讓人能真正讚歎天主寫在大自然的法律才對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