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 
教友是否應或一定要,返回自己本堂去辦理告解呢?因朋友想重新認罪,故鼓起勇氣走入一間教堂找神父辦告解,但神父叫她返回本堂。是否真的?
【 Question from 】 Canada 加拿大

Fr. Francis : 

教會今天並沒有規定,教友只能在自己所屬的堂區慶祝修和聖事。相反,現時的教會法有保障教友選擇去找哪位神父辦告解的權利。

我不知道那位神父為甚麼會拒絕,或許他有說明?他是聽了部份告明後才拒絕,還是一開始就問明你朋友是否屬那堂區?我只覺得非常奇怪,他怎會知道你朋友不屬他堂區?這類問題在告解庭中絕少問。

我不想審判,但他可能有他不可告人的原因。我只希望你朋友不會因此而受到傷害,也望大家為這位神父祈禱。

當然,告明者雖有權揀神父辦告解,神父也有可能有合理原因不聽告解。若覺得無理被拒絕,也就不必太驚訝,就找另一位神父好了。天主決不會使你落空,總有一位會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