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神父好!我跟男友交往踏入第四年,早前我們都有一起住,神父,請問我應該如何平衡天主與自己和男友與自己的關係?請問是否真的一次性行為也不能進行?請問還是我該考慮修道生活?但我又很清楚自己會不捨得男朋友。希望神父能解答我,謝謝! 又經常發生性行為。但早前我辦告解時,跟神父就說明了此罪過,他很嚴厲地告知我原來性行為後不能領聖體因為是褻瀆。於是我便開始通知男朋友我之後都不在他家過夜,且不再跟他性行為。 有一次,我抵抗不住誘惑,又跟他發生了,但當時我心是不想的。事後,我立即哭了,當刻我男友亦知道了我的心意,我真的不想再發生關係了。 經過以上的事並隨着我歸化主後,我跟男友的價值觀有明顯的分別,最近亦為這些事而吵架,他雖會尊重但亦會因不能性行為而傷心,我看見他這樣傷心都很心痛。
【 問題來自 】 Hong Kong 香港

程明聰神父答 : 

天主教對婚前性行為的教導,主旨不是在於婚前婚後的分別,而是在於究竟性行為是甚麼。今天很多人,對這個原本很顯明的事情,基本上已經忘了。

兩位健康年輕男女,若互相喜歡,進行性行為,身理心理上來說,會有兩方面的後果:一是性帶來的歡樂和身心靈的共融結合,二是若女的一方身體週期配合,產生孩子。這兩個都是性這行為本質的目標,即使未必是這對男女想要的。

教會是從這一點,明白到為甚麼舊約和耶穌都對婚前及婚外性行為都視為通姦,這是恆久不變的教導。只有在真摯的互相承諾中,在為祝福對方的共融結合和對生命開放的婚姻關係中,性愛才得完整。

在婚前,很多人今天認為,性能表達愛的承諾。問題卻有二:一是一天未結婚,一天還未有真正的承諾。性行為本身卻說:我毫不保留地把自己給予你,但事實卻是我還未願意承諾及承擔。這性行為便成了一個謊言。這並不是愛,而其實是一種偷步。若是真愛對方,該是要願意鍛練自己,為願意承擔的努力,為未能的去準備;為能保護愛的完整說是,為與愛相反的說不。

二是既未結婚,可能有的孩子就被妄顧了。今天的男女太習慣了避孕,忘記了避孕其實很是破壞男女關係。藥物/化學避孕是有害女性身體的,是對女性好好的身體的一種侮辱。而實質阻隔性的避孕,如避孕套,卻是說明我愛你,但我不要你某部份,這其實同怕你染病給我所以帶着保鮮紙接吻一樣,那是極有保留的愛,即又是一種謊言。

又或有些人說,若有孩子,我會負責任。但我認為,若真有責任心,就該負責任地等先結婚。即使必須先受些苦,甚至失守幾次,願意去試就是願意愛得更真更深。真愛自然需要犧牲,為對方的最好,放下自己的不必。是對方重要些?是彼此愛的完整重要些?還是自己的性滿足重要些?

其次,這種若有孩子自然負責任的心理,其實對孩子很不負責任,亦很有威脅性。因為這就是說:我並不願作該作的準備來迎接你,甚至我本就不願有你,但你既然來到,我才轉心去關心你,或甚至是被逼照顧你。孩子成了「意外」,但卻忘記了是有因有果的,怎可以是意外?不少人因當這是意外,而去做墮胎,就是這原因。他們不是邪惡的怪獸,只是沒有負責任的準備。

性所以並不是一種權利,更不是一種必要,而是具有極崇高意義及責任,為成就婚姻愛情的表達。所以不少明白了的夫妻都說,性其實是婚姻盟誓的實踐和重申:信在心裏,說在口中的無論環境順逆,疾病健康都永遠愛慕尊重對方,對彼此的忠貞和對生命的開放,全都寫在性行為這恩賜中,亦該適時慶祝,適時節制。

我上面好像長篇大論。神父是想你明白,天主教的教導不是想你修道。而你男朋友的掙扎亦未必代表不能突破。若兩者都願愛對方,都願愛得更好,那就該學習正確的愛。若能見到以上教導有真理,那麼真理就能釋放你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