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什麼是教會?什麼情況之下教會就會臨在?例如一班教友做避靜,算不算是教會臨在呢?又或者一班慕道者,大家聚在一起,聽導師講道理,這時候教會又是否臨在呢?
【 問題來自 】 Canada 加拿大
程明聰神父答 :
教會是耶穌所建立,為福傳世界的團體。傳統來說,教會是在聖神降臨那天誕生,但其意義和形式,就在耶穌召叫第一個門徒時就開始啟示了。
教會的核心是天主的門徒,即跟隨耶穌的我們。當我們在聖神的共融下,藉着耶穌,走向承行聖父的旨意時,就是教會了。
最小和最自然的小教會,就該是公教家庭,所謂「家庭教會」。當父母竭力追隨耶穌,身教子女基督精神,在家中常常一齊祈禱,並在工作中學習福音愛的教導;在外常參與教會聖事和慈善工作,學習以見證去福傳。
當然,教會的團體要能運作,也必須要有架構和適當的管理。耶穌所以亦選擇了宗徒為主教,而從主教的鐸品中繼而又產生了司鐸和執事。司鐸的工作就是延續耶穌可見的臨在,以祂的真實權柄去聖化,教導和管理教會團體。
可見教會有兩層面:靈性的和有架構的。
靈性的是指我們每次以基督的名聚首,就是基督奧體的彰顯,就是教會的臨在。
有架構的是指由教宗到主教團到神父,由普世教會到各教區和堂區,在普世教友的需要和福傳事工中一切需要的架構和安排。
但其實兩者都需要并存。有架構而沒有教友在團體中的共融,是個沒生命的團體。信友團體沒架構,就很容易與耶穌的教導脫軌,亦缺乏了由司鐸所提供的聖事,和教會無錯的教導。
今天福傳,很需要有更多有好組織的小信仰團體,因為在小團體,人與人之間能較容易建立深層一點的關係,從而更能經歷福音中所說的愛。但這些小團體也必須要與普世教會的架構相連,如堂區或教區,或教區承認的宗鐸善會等等,好讓能保證他們有合適的培育,神長的照顧,和有協調地與同堂區和同教區的其他團體共用資源和通力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