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舊約裏,很多時天主的行徑都會以人性化的手法演譯出來。在此篇,可見天主就如與巴比倫王有盟約般,或至少如你所說,如巴比倫王是祂的僕人般。
不過,若看整個舊約,天主從沒有與其他民族定立盟約,或像與以色列民般去訓示別的國家或人物。巴比倫王絕不是天主的僕人,至少不是如以色列的聖祖和先知一般的僕人。
天主要懲罰猶大,不必要興起一個僕人,祂只需要容許別國的暴君能侵犯他們就可以。所以,此篇中的「僕人」,並不是指一個認識天主,明白祂旨意,因而為着天主的原故而行事的意思,而是他按着自己的旨意去侵略殺戮,天主卻利用他去懲罰猶大對天主的背叛。
你可看看依撒意亞45章作例,當中論及居魯士王帝為「受傅者」,但亦說明他並不認識天主,就是這個意思:天主只是應用人的選擇來成全祂自己的計劃。
至於天主後來要懲罰巴比倫王,祂是有說明的:因為他們殺人太多,殘忍無比,天理不容,加上他們自身道德淪亡,亡國是遲早的事。這並不關天主事,是他們本來就是要自趨滅亡的,並不是天主出意反意;天主實際上從沒有收納過他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