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神父你好,請問為什麼需要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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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明聰神父答 : 

很多原因,但最重要的有一個,耶穌自己,天主,將聖事賜給了我們。

領洗聖事:耶穌在瑪竇末章及馬爾谷末章清楚命令,要向世人傳福音,信者為他受洗。

堅振聖事:耶穌在宗徒大事錄一章,命令門徒要等待聖神降臨,才可開始傳福音,指明人必須要以聖神受洗。

聖體聖事:耶穌在最後晚餐命令門徒要同樣成聖聖體來紀念祂,並在若望六章指明,除非我們吃祂的肉和喝祂的血,我們就沒有生命。

婚配聖事:在撒杜塞人否認復活那一篇(見瑪22)中,耶穌指明,婚姻是天主結合的,人不能拆散;亦藉着重申創世紀時人犯罪以前天主給人的命令,要他們二人成為一體,指出這是在原罪前天主仍沒有收回的命令和祝福。

神品聖事:在若望20章,耶穌復活後,特別只給宗徒們施予聖神,賦予他們赦罪的權柄,再加上最後晚餐時給宗徒命令舉行彌撒及指明他們沒有揀選祂,而是祂揀選了他們,指出他們是要繼續祂的使命。在宗徒大事錄一章伯多祿提出要選人補足猶達斯一篇,亦證明宗徒鐸職聖事的事實,及宗徒有權柄祝聖承繼者的需要和事實。

告解聖事:在上提及若望20章處,已證明耶穌設立這聖事。

病人傅油聖事:見馬爾谷6:13,雅各伯書5:14.

既然耶穌設立了,我們就照做吧,還需要甚麼別的原因?

再說,若沒有聖事,我們哪裏得重生?得聖神?得不能沒有的聖體?得主內的婚配?得不能沒有的神父?得罪赦?得確實的身心靈的醫治?換句話說,得不單是靈性的,但確實道成肉身的基督持續臨在我們當中?沒有了聖事,我們就再沒有確實的基督,全主全人的基督的真實臨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