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並不是教理問題,而其實是常理問題。
兩個人要真的認識到能選擇二人成為一體,能為對方山盟海誓,即使疾病健康,環境順逆,都忠貞犧牲的,我想沒有足夠份量的實體相處,是不可能的,至少是很有連自己都不知覺,但其實是自欺欺人的成份。
我知道,我知道,以前也有素未見面,但能成為知己的筆友,但筆友並不需要睡在同一張床,共同照顧子女,和在對方最難支持的時候繼續困在同一房子裏。筆友也不需要到對方老了仍愛撫對方的身體,病時照顧對方最污穢的事。
或讓我打個比喻,我們若能看電影時同時聞到劇中現場該有的氣味,我們就可能永遠不再願看打仗片或血腥片。同樣,我們很多視像關係中的情緒感覺,沒有了氣味,都可能是錯的。到真的見面時聞到了,可能發覺要重新認識認識。
而氣味只是其一,還有太多太多視像中傳遞不了,只有實體才能體驗的無聲訊息。事實上,太多今天的社交傳媒只有單維的傳遞,要真彼此認識,實要實體相見,更不用說談婚論嫁了。社交平台當然可以用來結識朋友,開始及維繫關係,但要深入瞭解,或要維繫知心關係到可以結婚,總必要相當的實體相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