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非教友和一位教友在教會內結了婚,但其後這位非教友沒有經教會解除婚姻下離婚了,後又在教會外再婚。如果他/她之後想領洗加入教會,可以嗎?
這位非教友,他第一次的婚姻,是與一位教友在教會內承認的,所以雖然不是一個聖事婚姻,卻是有效而不能拆散的。
Read More →這位非教友,他第一次的婚姻,是與一位教友在教會內承認的,所以雖然不是一個聖事婚姻,卻是有效而不能拆散的。
Read More →再婚和同居,都在聖經裏,耶穌清楚說明是屬通姦,是入於嚴重的錯犯。若果當事人是天主教徒,是明知故犯的,是該盡快找神父處理好這個情况–如辦前婚姻無效或分開居住,才可再領聖體。
Read More →的確,今日要婚姻持久,實在不容易。就是得到了教會聖事的祝福,也有不少婚姻失敗。今天,婚姻最大的敵人是我們生活太過物質化和追求舒適,很容易就非常自我,各自享樂;遇到困難,就怕面對,而選擇逃避或互相指責。其實都是我們不敢愛,不敢面對自己和對方的不完美。
Read More →首先,我想澄清一個常聽到的誤解:天主教並不認為分居或民事離婚本身一定是一個大罪。教會雖然不相信離婚,但也很明瞭有時單方面或雙方面的軟弱和過錯,導致婚姻生活不能繼續。
Read More →我相信你是混淆了離婚和再婚的區別。離婚者是可以領洗的,事實上,離婚本身亦並不是罪。不過,再婚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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