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父你好,為什麼天主教教堂沒有類似基督新教的團契(不是功能性小姐,而是由日常相交令信徒互相經歷神的愛,凝聚教會)?本人本來是一名基督徒,近日因為對自己基督教教會感到失望,而想改信天主教,但又非常需要像很多基督教教會一樣有一群自己年齡層的兄弟姐妹互相關愛、互相守望、互相代禱,因此近日為此感到困惑,感覺沒有教會適合自己。另外,如果參加主日彌撒,可以同時返基督教團契嗎?(p.s 本人是一名大專生)
我是從基督教正統改革宗教會歸正於羅馬大公教會的, 但由於難以割捨之前在基督教會的肢體情誼, 所以我於每個主日除了固定參加一台彌撒外, 還會返回原來的新教禮拜堂參加主日崇拜, 請問神父這樣是否會與天主教教義所不容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