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幾十年坊間流傳天主教徒可以在某些非共融的教會領聖體,甚至有神父在彌撒為非天主教基督徒分聖體的傳聞。雖然宗座對此有設限,但有關做法仍未消失,如果有關事件越鬧越大,恐怕只會損害教會合一。想問一下教會有沒有有關做法可以阻止相關事件的持續?
平安,神父我想請問雙方都是教友,在教堂辦過婚姻彌撒而且還有一名兒子。這樣的狀況下另一方提出離婚,在什麼的狀況下教會才會批准婚姻無效呢?我知道教會不允許離婚只建議分居除非特殊原因。還有如果另一半已經有男伴友而且同居,在這樣的狀況下我知道是不允許領聖體,除非對方辦和好聖事,在於對方脫離關係才可以領受聖體是嗎?謝謝。
家中的長輩已成為基督徒60年,雖然仍可行動,但近年患腦退化症,已忘記參與彌撒及領聖體的意義,我亦怕她輕微的動作會騷擾到其他教友,故已減少帶她往教堂了,參與網上彌撒時亦好像遊魂似的。請問程神父我應否讓她繼續往教堂參與彌撒及領聖體?
我的代女在澳洲認識了一位沒有信仰的男士,他是澳藉華人,多年前與一位來自中國的女士結了婚,並育有一孩子。怎料太太原來只是藉結婚而獲得居民身份,一得到了就離婚,並和以前相識的男友結婚及讓他入藉,拋下家庭從此失蹤。代女愛上這忠實的男孩,並和他結婚後留下生活,現在也有小朋友。她仍有去聖堂,但不能領聖體,也不敢問當地的外籍神父,並為自己的處境耿耿於懷。孩子日漸長大,而且好奇的問她為何不領聖體。想請問程神父,她怎樣才可以領聖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