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逾越節記載中(出:12),天主在頒下第十個災禍時殺死埃及中所有的首生子。首生中亦代表了不少無辜的生命!為何天主不直接對付法郎?難道因為是天主的義怒,就可以作相反祂的仁愛的事嗎?在新約的教導中,有哪一篇可幫助我們了解天主當時殘忍的決定?
我越讀聖經越發覺人活的很無奈。在雙胎(雅各伯和厄撒烏)出生前,天主就愛了雅各伯而憎惡厄撒烏。天主對人的愛很深很深的同時,我又會擔憂。對祂,我是雅各伯還是厄撒烏呢? 神父,天主教信宿命論嗎?聖經顯示給人的是宿命論嗎?
天主在舊約聖經中是威嚴的、憤怒的,會用洪水滅世,㑹把埃及人的首生殺掉,為什麽和新約中的慈愛大相逕庭?難道因為以色列民是天主的選民而有所優待,其他民族不也是天主創造的嗎?天主的慈愛是否在舊約中也有顯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