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請我為他一位年老和患病的家人得到康復而祈禱。站在愛德的角度上,我是樂意幫忙禱告的,只是我覺得天主自有祂的安排,如果天主覺得為那位家人來說,早日上天國是最好的,也許祂不會因為我的祈禱而任意改變祂的美意,那麼,(1) 我的祈禱又有甚麼意義呢?(2) 我還需要祈禱嗎?
婚姻是神聖,如果結婚後雙方出現上嚴重分歧,試過尋求解決方法,,但其中一方(不是教友)執意要離婚,另一方(教友)堅持這段婚姻還有意思嗎? 而天主是否不準許解除這段婚約?後教友再婚是否己經不能受天主的祝福?
自初戀以來,我就是和同性一起,因為感到比較安全,及自在,和男性一起,總是不能舒暢,和接受他們。但也因為知道天主教不接受同性戀,糾結了好多年,近年,終於我也領洗了。好想問,這傾向是天主給我的,為何真心愛人也有錯?這令我很有罪惡感。連告解也不敢提。因我現在有固定伴侶,沒有濫交,不想也不忍離開她,不知怎樣好。你可給我些意見嗎?
當天主教教徒要轉投基督教教會的時候,為何某些基督教教會要求天主教徒再次受浸後才可以加入他們的團體?信友們不是已經成為天父的兒女嗎?領受入門聖事不是一生一次已足夠嗎?為何還是再次受浸?二者入門領洗的方式有否衝突?有否不合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