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父我在網路上的資料例如YouTube看到有關天使和撒旦的描述中,了解到他們兩不只有階級性而且是有形像的,不是人形的那種,而且描述的形像是很恐怖的那種,沒記錯的話資料來源是從死海古卷中找到有關描述天使的資料,有些故事內容在聖經中是沒有的,我知道有些經卷不被教會所承認,不是默感下寫成的偽經。但自己很想知道教會是怎麼教導有關天使和撒旦的相關描述的?希望神父可以解答我的疑惑謝謝。
對於我們無法掌控的未來,以及生活中的焦慮,特別是和晚年的父母生活會產生許多的衝突和代溝,作為子女的有時候會覺得很累,甚至已經厭倦了和父母住在一起,說出了問題又不聽還處處遭到打壓情緒勒索,但是自己又不懂該怎麼處理和父母相處的問題。靠自己的能力恐怕顧及不了那麼多,因為每個人的能力有限,都是不完美的獨立個體,面對這種情況該怎麼辦?是不是像外教人士說的,這也許是他們的命?他們必須經歷的過程?還是每個人都被原罪的影響,使我們每一個人都無法做到盡善盡美?是他們自己選擇怎麼樣的生活就必須承擔自己選擇的後果?若選擇不和父母住在一起是否可行?若住在一起,一定會出現很多問題,那請問該怎麼辦?
法典1248條説「無論在慶節本日或在前一日晚上,參與任何地方舉 行的天主教禮彌撒者,即滿全參與彌撒的誡命」 因為法典沒有說要參加與慶節主題有關的彌撒才算滿全義務,那是不是説,即使我參與慶節前一天的普通彌撒,也滿全了義務?最常見的例子就是主日,如果我參加了星期六晚上的彌撒,無論這台彌撒是不是用的第二天主日的經文,都算滿全了參與主日彌撒的義務,對嗎?
敬爱的程神父,主佑。有兩個問題請教你。第一個是主耶穌常提及相信父及子得永生,我所理解的永生是人死後,有天會藉主再次召喚而復活,以後永遠與主一起,再不會遇上死亡。為何永生那麼重要?因可以永遠與主在一起?我仍在世上,每天也與主在一起。永生是另一種方法延續生命? 第二個問題請教神父:信經說耶穌基督再來臨世上,死者與生者一同審判。古今至現在,已有許多好人聖人過了身,他們應該現在在天堂享福,應該不會仍等待基督再次來臨的審判才決定去向?如果他們已在天堂,基督再來世上的大審判,在天堂的都要再審判,對嗎? 至於天主教有的煉獄,未必是說一個地方?人在世時,種種自身或週遭的環境因素等都可以是猶如置身煉獄?如果人在世有罪,是否在煉獄修練後,洗脫罪過,那便有機會升天堂? 請神父指引及賜教。祝主恩滿溢。
程神父你好! 現在在英國多了很多由香港移民過來的人。 在倫敦、伯明翰、曼徹斯特等大城市,都是一些很International的地方,非常好,因為很多不同種族的人都和諧地生活在同一地方。 可是,我經常會聽見很多這幾年由香港移民過來的人,甚至是教友,會說:黑人多的地方很危險,「阿叉」較low class較cheap;d「有色人種」乜乜乜,d東歐人乜乜乜⋯etc etc… 每當我聽到這些說法,我都好唔開心,好不安,因為我們都是天主既兒女,不是嗎?每一種文化都有好與壞的地方,點解要以種族、顏色去區別? 想請問如當聽到這些說法時,特別是聽到教友這樣說時,應如何去處理、回應呢?定還是不應回應?我已努力祈禱,求天主保守共融合一,但每當遇到呢d情況時,都很痛心。☹ 謝謝你,程神父!🙏🏻
如何為墮胎的兒女做補償?當年年少無知,不懂生命可貴,更不認識天主的訓誨!連殺害了自己兒女的數目也忘記了!(不知道是3個或4個)如今非常後悔,惱恨自己的罪過!請問程神父,除了辦修和聖事,我還可作什麼補贖?
信仰上的不同是不是本來就不該結婚?是不是在兩個不同世界的人因為兒女私情而強融的捆綁在一起?是不是本來就有矛盾衝突?若雙方都堅持在一起,不把信仰看成很重要的事,甚至認為信仰是自由的,而去改變自己的宗教信仰,父母也不看重這些事那該怎麼辦?教會會不會關注這些事?
應如何理解宮外孕? 神父你好!胎兒因故錯誤著床在輸卵管然後發育,在醫學上的理解是不可能安全地出生的。因為輸卵管中空間不足,到胎兒成長到一定大小就會把母親的輸卵管撐爆,造成內出血,不但胎兒不能存活,母親的性命也必定有危險。 然而許多時候胎兒本身是沒有問題的。我們應如何理解這個問題?包括如何去處理?手術會否被視為墮胎?
程神父您好。我大概每個月會見神師一次,我的神師並不是我的本堂。每次見神師大概是1小時左右,最後會辦告解。想請教如果在與神師定期會面以外的時候,想辦告解,是不是一定或最好找神師辦告解?還是其他神父也可以?然後下次見神師時再交待最近靈魂的情況?我有定期辦告解的習慣,但感覺每次辦告解來來去去都是告那些罪,找同一個神父好像特別尷尬⋯
我一直不明白,為什麼主耶穌在山中聖訓説,如果有人打你一邊臉,轉另外一邊臉也給他打。可是祂被審判時,一個下人打了他,他不但沒有轉另一邊臉,反而質問他? 同樣,保祿宗徒在羅馬人書説不要尋求報復,要以善胜惡,但是宗徒大事錄里他遇到迫害時卻是用自己羅馬公民的身份爭取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