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 :
若果雙方都不是天主教徒,只要兩者都從未結過婚, 他們的民事婚配,教會是成立的。若以後單方或雙方入教,他們的婚配不必在教會內補辦。而若兩者都入教,那麼當年的民事婚配在第二位領洗時自動就會變成婚配聖事。 以上情況有不明白之處!兩人各自的入門聖事,為何可將在沒有神職人員見證下的民事婚配,代替了婚配聖事?
【 問題來自 】 Hong Kong 香港
程明聰神父答 :
的確是如此的。
婚姻是天主創造的,而不是教會創立的。自原祖父母,未有洗禮之前,就是天主見證二人成為一體,至死不渝,人不能拆散。因此,未洗禮的人,若未結過婚,民事婚配是真實婚配,天主對人的召叫。
同樣,未領洗的人,若再婚,在天主前仍是有犯先前婚約,因為民事離婚不能瓦解至死不渝的,天主金立的婚配。
換句話說,婚姻的定義是來自天主,已寫在人身心靈裏,因此亦在自然法中顯然可見;教會只是執行天主已定下的婚姻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