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我們可以前途或個人財產作「注碼」,在祈禱中向天主起誓嗎?若違背了誓言可否求天主寬恕別去執行這個誓言?
【 問題來自 】 Hong Kong 香港

程明聰神父答 : 

先看福音說有關發誓的話:

瑪竇福音五章三十四及三十七節說:「我卻對你們說:你們總不可發誓」、「你們的話該當是:是就說是,非就說非;其他多餘的,便是出於邪惡。」

發誓有很多種。在這篇福音中,耶穌要矯正的是我們不可用其他東西作保證,如你所說的「注碼起誓」,因為我們並不支配或控制這些東西,更甚的是我們不能對自己的誠信能肯定。我們此刻或許有信心,但難保下一刻不會犯罪。

但我們卻可對天主的慈愛肯定,因為天主是永恆不變的愛和慈悲,所以聖奧斯定可以說:「我雖知道自己很多,但我卻不能肯定下一刻不會犯罪;我雖知道天主少,但我所知的卻可肯定。」

所以,聖教會容許我們在很多的聖事中作承諾或發誓,如領洗、告解、婚配和神品,但誓言的依賴全都是放在天主的助佑中。

如告解,我們說,「念爾受難之功」,或「藉着祢聖寵的助佑」;婚配時,誓言也說:「願主垂鑒我的意願」。

我們要改善,要成長,就必須要承諾,要果斷地決志,但我們的信心和希望該建築在天主的信實中,因為就是暫時失敗,祂都一定會再次扶持並寬恕我們。

至於若之前已用不正當的方法發了誓,那也不必太擔心,只需真心藉着天主的恩寵,棄絕它們便可以。

要立志戒掉惡習,更有效的方法,可是承諾天主,藉着祂的恩寵,每天刻意為此祈禱,並遠離犯罪的機會。若然跌倒,立時去辦告解,好讓天主能以最有效的方法治療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