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我想請問一個道德上的疑問: 1945年 美軍解放納粹達豪集中營,接受集中營守衛的投降,但之後他們在集中營看見死難者屍體堆積如山,倖存者如行屍走肉的悲慘景象,起初大為震驚 驚恐不已,接著變成怒不可遏,怒火中燒,接著這些美軍官兵便以試圖逃跑為藉口,將已經投降的納粹集中營守衛全數集體槍決。 事後帶頭槍殺納粹守衛的美軍軍官說他們只是殺掉一群應該下地獄的人渣 自己只是在伸張正義,而美軍高層也給予這些美軍寬赦,沒追究刑事責任 神父,您認為這些美軍官兵槍殺集中營守衛好替死難的集中營犯人討回公道 是否合乎正義?天主會如何看這類行為?會認為這是伸張正義的善舉嗎?我有時想起此事也會覺得這些美軍沒有違反不可殺人的誡命,覺得他們只是把一群嚴重危害人類生命安全的魔鬼送回地獄,這樣想對嗎?
【 問題來自 】 Taiwan 台灣

程明聰神父答 : 

如果你說的是事實的全部,他們只為純粹伸張正義,或消滅邪惡而殺人,那麼在道德上來說,在理據上仍有很大的欠缺。因為這問題其實與死刑的道德無異。以往死刑在道德上可以成理,是因為社會已再沒辦法去改革這罪犯,亦沒能力去保障他被隔離,在相當肯定他會繼續危害社會的情况下,死刑是可接受的,因為是自衛的唯一途經。

但是,誰能說這些納稅黨員不能安全地關起來,甚至及後認錯並遷善呢?我們是誰,能決定別人不會回頭改過呢?

但我只能片面審斷這些盟軍士兵的行為,我卻不能審斷他們。哪知道他們內在每人的情况和動機?哪知道還有多少其他的細節和考慮?審判人的權利,只有天主才有。我只能為他們祈求慈悲,從中自己亦學習慈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