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說的是事實的全部,他們只為純粹伸張正義,或消滅邪惡而殺人,那麼在道德上來說,在理據上仍有很大的欠缺。因為這問題其實與死刑的道德無異。以往死刑在道德上可以成理,是因為社會已再沒辦法去改革這罪犯,亦沒能力去保障他被隔離,在相當肯定他會繼續危害社會的情况下,死刑是可接受的,因為是自衛的唯一途經。
但是,誰能說這些納稅黨員不能安全地關起來,甚至及後認錯並遷善呢?我們是誰,能決定別人不會回頭改過呢?
但我只能片面審斷這些盟軍士兵的行為,我卻不能審斷他們。哪知道他們內在每人的情况和動機?哪知道還有多少其他的細節和考慮?審判人的權利,只有天主才有。我只能為他們祈求慈悲,從中自己亦學習慈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