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你跟丈夫原來都是第一次婚配,那你們原先的婚配,本就為教會承認。你領洗後,自然亦是教會承認的夫婦。
所以不用再辦甚麼手續。
但是,若果你或你丈夫之前曾離婚再婚,那就不是那麼簡單了。你必要與神父談談如何處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