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神父您好!我是最近領洗的新教友,我知道基督徒是不能有婚前性行為的,但是這件事我在慕道前已經做了… 男友也一直是同一位(他並非基督徒),最近我跟他提起我希望遵守這項教理時,他也願意尊重我支持我的決定,但我不免還是有個疑惑是:我在以前已經與他有過性行為,那我現在的守貞依然還有意義嗎? 謝謝您!
【 問題來自 】 Taiwan 台灣

程明聰神父答 : 

守貞並不單單是一個約束,而是人與人彼此的尊重,及助你學習真愛的先決。守貞能使你倆更懂得溝通,更要學習看對方的內在,而懂得去對單單外在的滿足說不。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滿足不在於互相得到自己想要的,而更要是互相甘願愛惜對方的全部,即使我要放下自己的想要,甚至犧牲自己的喜好及專利。

正確的貞潔亦能幫助你倆在結婚後,不會變成沒有約束的結合,而更是要在愛情中活出尊重和責任,特別是對結合的自然果實——孩子們。性是天主賜給夫婦來表達互相信託的偉大恩賜,是可參與天主創造永恆生命的奧妙特恩。若沒有真愛的深化,很容易這極崇高的禮物,就變成了兩人自私的個別取樂,甚至只是單方面的濫用,那就多可惜、多醜惡了。

另一方面,回答你的問題,不守貞所以是有害靈魂,有害生命和你倆的關係的。就如所有罪,我們是直接損害自己靈魂的。所以你說以前犯了,即是如以前自己插了自己心口一刀。領洗後你被完全寬恕了,就如天主把你完全救回。現在既痊癒了,又怎能說再插自己一刀無妨?既承認是對自己有害,就必須勉力對抗。這是為你的靈魂,亦是為你倆的關係的好處要打的好仗。即使不幸失足跌倒,該立時悔改,馬上找神父辦妥告解,重新再打這場好仗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