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如果因為害怕離婚就不能領聖體這件事,我可以因此就一直和男友(他非教友)保持交往狀態,不要結婚就好嗎? 因為身邊有很多結了婚才發現有許多變故及磨擦(完全無法改變或忍受的那種),我很怕自己最後也會這樣。
【 問題來自 】 Toronto, Canada
程明聰神父答 :
首先,不知道為甚麼,總是有教友以為,離婚人士是不能領聖體的。這是不正確的。離婚雖不受教會承認,但離婚本身並不是罪。為受害一方固然不是罪,但即使為有錯的,若真心悔改,即使婚姻不再,告明後又能重新信仰生活。
不能領聖體的是再婚人士、同居人士、通姦的、濫交的、及在各種不規則伴侶關係中的人士,因為他們持續在天主不認同的關係中生活。
而至於你的懼怕,那要在於你與你男友之間面對。你倆拍拖是為甚麼?男女之愛是為甚麼?兩者是否真誠學習真心信任?他是否能實在證明到他認真對你和能承擔家庭的責任和你們可能將來有的孩子?同樣,你是否見到自己也能做以上?
若是不能,若是所做的行為都是只管玩樂,或自私的享受,或拿對方滿足慾念;或不願為對方犧牲,不願為這關係的好處負責任及承擔,或有福同享但有難就萬不願同當,或見到對方犯以上一切不懂勸阻,但更一同沉淪。這類的關係,若不雙方決意作出實質的改善,他們根本就沒有真正婚姻的意願,那可能及早分手才對。
相反,若是找到一個真心有這種無私的愛的人,至少真心願意與你一同嘗試的人,一個令你想一同承擔白首偕老的人,你就千萬不要輕易放棄這關係。更要多求天主,賜你倆能真誠持守。
當然,以上是理論,每人每關係都有獨特的挑戰和祝福。該找神師或知心教友,或夫婦懇談的導師談談。